竞业协议签署日期不真实,影响效力吗?
有粉丝朋友咨询:我在职时,公司让我签了竞业协议,当时2份都被公司拿走,没给我。今年9月离职后,公司把协议寄给我一份。但我看到协议上写的签署日期是我离职那天,比我实际签署日期晚了将近一年,这样竞业协议还有效吗?我要不要履行?
律师认为,签署日期问题不影响这份协议的效力,离职后仍需要履行竞业义务,否则可能被公司索赔违约金。
合同的签署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日期为准。公司在一年前收到你签字的竞业协议后没有及时盖章,而是在你离职时再盖章签署,虽然管理上不规范,但也不是太大的问题,不会影响竞业协议的效力。
对于这种跨了很长时间才收到的竞业协议,最严重的问题不在于签署日期,而在于协议内容可能被前公司篡改、替换:
签协议的时候,一般公司还没盖章,只让员工在最后一页签字,签完字就收走;而协议就长年累月保存在公司手里,如果公司动了歪心思,是极有可能把协议前面几页换掉的。
所以,收到协议后要仔细看
1、看看每一页的纸张颜色、字体、墨迹深浅等细节是否有明显区别;
2、核对条款内容,看跟自己印象中的内容是否一致;️
3、也可以找律师帮看看,协议前后行文逻辑是否明显有问题。
如果发现协议有较大可能被篡改,要及时向公司提出异议并做好证据留痕。接到你的异议后,如果公司愿意收回、修改协议当然最好(概率很低);即使公司不愿意,我们也及时表达了对协议内容的不认可,至少证明双方在当时就对协议内容有争议,将来发生纠纷,也是一个对我方有利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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