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重庆工作,到四川成都算违反竞业限制吗?
【司法观点】
关于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是否仅限于重庆。《竞业限制协议》中并未将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限定在重庆市范围内,员工称该协议约束的地域范围应只能在重庆范围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员工于竞业限制期内在成都工作时,曾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向公司通知其在成都的就业单位名称和任职情况,由此可见员工是认可成都属于竞业禁止限定的地域范围的。
【当事人】
谢某、重庆某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
【裁判要点】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是否仅限于重庆。《竞业禁止协议》中并未将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限定在重庆市范围内,谢某称该协议约束的地域范围应只能在重庆范围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谢某于竞业禁止期内在成都工作时,曾根据《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向A公司通知其在成都的就业单位名称和任职情况,由此可见谢某是认可成都属于竞业禁止限定的地域范围的,谢某的该上诉理由,本院也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1民终8807号,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5民初57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