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补偿金,劳动者可否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吗?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28

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补偿金,劳动者可否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吗?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你者都有义务履行协议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应当向劳动者明示。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明示,而劳动者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补偿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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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或未实际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要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就要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竞业限制协议本质上是合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规定在民法典当中。 民法典规定了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外,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协议也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三种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显然不在以上情形之中,所以,此种情形下竞业限制协议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