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您遇到过吗?
小李是一家教育培训单位的招生老师,当他准备离职的时,HR告诉小李:你入职的时候就与公司签了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
从公司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进入本市同行单位上班,否则要向公司支付一笔大额违约金……
什么是竞业协议?竞业协议又是做什么的?打工人又要注意些什么?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
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通俗一点就是,离职后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或者入职原单位竞争对手的单位。 竞业限制通常实施方式是与员工签订竞业协议,约定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支付一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有保护单位商业秘密的作用,但也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的就业权利。
法律在允许竞业限制同时也对它进行必要的限制,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目前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中。
竞业限制,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竞业限制的对象应是单位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不应泛化和滥用,否则会对劳动者就业权造成严重损害,这就要求在设置竞业协议条款时,应该严格设置竞业限制
的范围(包括限制人员、区域等),过于宽泛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考量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核心是应评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营或者入职的单位之间是否形成竞争关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竞业限制中的违约金属于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性质的违约金,单位只能在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选
择一个来主张。【(2021)川01民终14503号】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就业权限制的情形下,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间的基本生活,竞业
期间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无须返还。【(2021)川01民终14503号】
竞业期不得超过2年,超过部分无效。
竞业期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并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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