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竞业协议公司不给补偿怎么办
张小帅同学原在A公司任销售总监,离职A公司前双方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小帅一直认为,跟原A公司老板、同事都处得不错。这个协议应该只是走走过场而己,于是也就没当回事,在协议上签了字。
现在小帅,离职计划跳槽至B公司,任销售总监。但A公司要求他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小帅呢,又迟迟没有收到原公司的补偿款。现在该么办?小帅能正常去B公司上班吗,如果去上班算违反竞业限制吗?
这种情况,双方签了竞业协议,公司又不给补偿,该怎么办才好?
这里需要注意一个节点,那就是三个月(部分城市是一个月)。
1、只要是你自愿签的字,那么《竞业协议》肯定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有效,员工就必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员工遵守了竞业限制义务,就必须得获得对价。企业就必须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3、企业若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或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A: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履行《竞业协议》,则可以主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时要求企业发放已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的补偿金。
B:如果员工想继续履行《竞业协议》,则可以要求企业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所以,签了竞业协议公司不给补偿,该如何处理,主要取决于员工想怎么办。如果想继续让《竞业协议》有效,则要求企业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如果不想让《竞业协议》有效,则可以要求企业解除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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