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三个月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07

用人单位三个月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可以主张。仅需以合理适当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要求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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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个月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可作广义理解,即连续或累计有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处于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状态,都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者终止,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竞业限制协议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具有相对独立性。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