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07
用人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竞业协议与限制范围
竞业限制协议是通过对劳动者就业权进行限制,达到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间内保持竞争优势的目的。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公司是否已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在公司要求离职员工承担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应当确保已经足额向该员工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