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调查取证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07
违反竞业限制调查取证
搜集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据,首先是要通过各方渠道了解该员工的合同签订和社保缴纳情况,即使相关部门无法为公司提供证据,只要事实存在,诉讼过程中,亦可申请由法院就相关事宜调查取证。
在员工在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事实做好充分准备,通过诉前 “正规途径”搜集证据基本已无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到诉讼需要,公司可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搜集证据:
(1)安排专人在竞争对手公司外“蹲守”,搜集该员工每日上下班的视频证据;
(2)向该员工寄送快递,以快递签收或快递录音作为证据;
(3)委托猎头公司猎聘该人员,让员工本人主动“交代”目前就业情况;
(4)向竞争对手主动发函,强调侵犯商业秘密的连带责任问题,逼迫竞争对手就范。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