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竞业限制调查知识大全|极兔竞调
企业哪些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除了上次凉拌黄瓜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平时还有好些咨询,比如前台小姑娘说和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不敢去就业,那么哪样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呢?
一、协议主体不适格
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工作人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应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与没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1.超过法定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属无效,但协议中未超过二年的部分仍然有效。
2.未约定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离职后三个月,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三个月的补偿金。
三、协议签订不自愿或存在欺诈、胁迫
如果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并非基于双方自愿,而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可能因违反合同自由原则而无效。
四、协议内容不明确或显失公平
1.内容不明确:如果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不明确、不具体,例如未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地域、期限等关键信息,那么该协议可能因缺乏必要的构成要件而无效。
2.显失公平: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的条款对劳动者过于苛刻,显失公平,例如在期限、地域范围、经济补偿等方面对劳动者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那么劳动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这是一些比较常见的合同无效情形,实践中,可能还有其他情形,如有不清楚的,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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