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竞业协议相关规定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0-03
签订竞业协议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就按照这个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经过劳动者的要求还是不肯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就需要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就要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